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部分在京直属单位2023年面向国内外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全国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境外毕业生需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回国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不足2年,聘用后符合条件且用人单位有接收指标的,由用人单位按归国留学人员有关政策办理落户。
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京外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或留京的有关政策。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2023年,生态环境部在京直属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73名,招聘单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1日期间,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hrr.mee.gov.cn),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请务必全面、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规范填写专业名称及代码)。本次招聘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考生可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尚未被审查的可以联系原报考单位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采用线上笔试形式,考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另行通知。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根据需要可进行专业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笔试
笔试试卷分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主观题测试”两部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分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调剂至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对于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总体运行与质量保证部、系统设备材料部、进口核安全设备注册检验办公室的岗位(岗位编号230601-230609),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按照实际人数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排序,即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适当形式通知考生,未进入面试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可在面试阶段增设专业考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分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