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阅读次数:386

各位同学:

      根据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规定补贴对象范围包括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的要求,开展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学生,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享受补贴: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 残疾毕业生;
  3. 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 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 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相关申请材料不变);
  6.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
  7.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国内升学、出国留学、待就业、暂不就业等情况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左右,学生在校期间仅可获准补贴一次。

 

三、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在申请表背面;

3、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正面,贴在申请表正面(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或卡号在复印件空白处另写并签字,请使用中国银行为在校生配发的银行卡,开户地必须在上海);

4、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和第六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符合第二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符合第三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符合第四款和第五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2《高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要求》操作,不符合要求的证明将无法申请

 

四、申请程序

1、链接登记及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请计划申请的2025届毕业生在2024年9月23日12:00填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323252d4)进行登记,9月24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金沙2004路线js5A楼3-109李老师处

2、学院预审通过后,上报校就业中心。学院预审结果可以通过链接(https://ssc.sjtu.edu.cn/index/346/app/323252d4/list/7)查看。

3、校就业中心组织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名单将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由校就业中心统一上报给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高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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